关于印发《日照市2021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1 16:30:27

关于印发《日照市2021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管委)信用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张惠书记在全市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上“信用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有信用的城市才是有希望的城市”讲话精神,把信用工作往纵深推进,力争信用排名“挺进全国前十”,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关于更新发布<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制定《日照市2021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指标)。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城市信用监测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对照监测指标新标准新要求,落实职责、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监测指标要求制定详实的工作落实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对接,细化分解内部工作职责,相关业务科室协同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区县(管委)信用牵头部门要对照监测指标要求,推进实施本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渠道加大对信用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在信用制度建设、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易+”等方面的成效和信用建设工作中的特色经验、典型案例,提高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

四、按时报送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所承担的上报指标完成情况报送至市信用办。

五、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监测指标完成情况作为2021年度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信用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指标报送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指标短板缺失等问题,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以信用专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联系人:许磊 朱坤;联系电话:8770828;

邮箱:credit@rz.shandong.cn。

附件:

1.日照市2021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方案

2.日照市2021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表

3.日照市信用状况简报(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改委 代章)

2021年5月13日

来源:信用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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