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全面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

发布时间: 2017-11-02 16:59:52

记者从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期,重庆市垫江县安监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暂行管理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等,将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其中,已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将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进行管理。

垫江县全县26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监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工作,依托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常态化暗查暗访、不定期开展抽查、约谈培训、市场禁入等措施手段,严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垫江县安监局负责人表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对全面惩戒和约束违法违规企业,提高失信企业的违法成本,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巨大的保障作用。

垫江县安监局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跟踪、监测、统计、问责和公开机制,统筹建立失信行为信息工作机制,深入明确信息采集、信息报送、信息公布、信息移除等方面管理基本程序和管理期限、检查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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