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全面启动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联合惩戒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1-07 17:25:44

日前从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了解到,由区食安办联合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的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联合惩戒工作在我区全面启动,在夯实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的同时,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全区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联合惩戒是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有力举措。

此次联合惩戒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下发舟山市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联合惩戒操作规程的函》文件精神执行,主要针对渔农户、渔农民专业合作社、渔农业龙头企业、家庭渔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六类实施主体,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者涉嫌刑事违法,被追究食品安全刑事责任,或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食品安全不良行为的,将列入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将其纳入信用信息平价体系,发送至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备案。金融机构将依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对相关个人和经济组织进行惩戒。其中,个人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发生起惩戒有效期限为5年,经济组织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发生起惩戒有效期限为3年。

“具体的惩戒方式一般是根据实施主体所涉及的具体的不良行为而定。”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惩戒方式主要包括降低授信额度、提高贷款利率、限制办理贷款、拒绝新办信用卡等。其间,我区有关部门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报送”的原则,严格对照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联合惩戒内容,及时将梳理收集六类实施主体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报至区食安办。个人或个体经营户,以及经济组织不良信息按要求采集,由区食安办汇总后,按照“时时报送、时时更新”的原则,统一报送给中国人民银行。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举措,为我区营造风清气正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我们在全面启动后也将加大相关举措。”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区将继续完善机制、扩大范围、加大宣传,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奖惩机制,全面推进辖区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真正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社会氛围。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