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06 08:57:5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3]2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重庆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为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服务型政府,打造诚信重庆”的战略部署,根据《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就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着眼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提高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树立政府信用形象,改善政务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创新行政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严格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权责一致、权利和义务相统一,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或行政不作为。

      (四)创新行政管理体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保障政府高效率、高质量运行,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三、目标和任务

      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标准,创建服务型政府,树立政府的良好信用形象。根据当代政府管理的程序和内容,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和商务等5个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一)政府决策信用建设。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为中心,建立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解决政出多门、政策多变和政策不透明、不规范问题,确保政府决策合乎民情、体现民意,符合规律,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政府执行信用建设。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解决行政执行中的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等问题,提高政府履行职能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

      (三)政府监督信用建设。完善各种行政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信赖保护原则,制定因政府失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关救济和补偿制度。

      (四)政府服务信用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言而有信,不断提高政府信用水平。

      (五)政府商务信用建设。政府以民事主体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要加强政府采购、政府担保、政府信贷等方面的信用建设,以身作则,示范引导,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按照上述工作目标,要完成以下任务,逐步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一)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形成政府决策与群众参与的互动机制,提高群众的决策知情度和参与度,解决政出多门、政策多变以及政策不透明等问题,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研究室配合)

      (二)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媒体及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三)建立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人才资源,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起草法规规章、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等重大决策中,把专家决策作为必要环节。(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配合)

      (四)建立立法公开制度。通过立法公示、立法听证、委托立法、招标立法等方式改革地方立法起草模式,建立立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机制,提高地方立法的总体质量和综合效益。(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五)建立政务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防止行政机关垄断公共信息。实施公共信息的资源共享,合理高效应用公共信息资源。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窗口,为建立政府信用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为突破口,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七)建立公务员信用教育制度。行政机关应当把公务员信用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重庆行政学院要把信用知识和观念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市人事局牵头,重庆行政学院配合)

      (八)加强行政程序的法制建设。树立按程序办事的观念,保证行政权力的程序化运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制定有关行政程序的法规规章,促进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九)清理、调整行政临时机构。清理我市成立的各种“领导小组”、“委员会”、“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科学设置行政内部组织序列,消除多头管理的弊端。(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十)加强电子政务,推行网络办公。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局域网建设,有条件的市政府部门要实现系统内联网,相关管理部门如工商、税务、公安等要逐步并网,管理资源共享,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工商局、市信息产业局配合)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增强执法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客观、全面、详细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和决定,做好存档和整理工作,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行政执法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不定期接受人民群众评议。要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力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配合)

      (十二)建立行政监督联系会议制度。行政复议监督、政府督查、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形成行政监督合力,加大政府监督的力度,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化运行,真正做到权责一致,用权受监督,树立行政监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的信誉。(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解决政府部门乱发文件、文件违法、文件“打架”等问题,提高行政机关决策水平。(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完善民心工程督办考核制度。高速优质地完成各项民心工程,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让群众得到更直接的关心和服务。对民心工程的实施情况,加大日常督办和年度考核,使民心工程成为政府取信于民的有力举措。(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建立行政承诺兑现制度。行政机关的工作目标、优惠政策和政府的许诺等事项必须兑现,杜绝行政机关承诺的随意性,维护政府“一诺千金”的权威和尊严,取信于民。(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六)清理格式合同。特别对公共服务领域和垄断行业的格式合同,要组织清理和规范,加强监督。提倡向社会推广示范合同文本,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完善行政补偿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等制定重庆市行政补偿办法,对于行政失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合理补偿,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市财政局负责)

      (十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市财政局负责)

      (十九)清理政府债务。有计划地清偿政府拖欠企业和个人工程款、出口退税、保险费等债务,对经济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予以解决。对政府债务经仲裁裁决或司法判决的,坚决予以执行。(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规范政府担保和招标行为。政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随意为企业提供担保,提供担保必须符合《担保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招标行为,经营性土地出让、重大基础设施等事项必须通过公开招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步骤

      根据市政府“创建服务型政府,打造诚信重庆”的整体部署,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工作策略推进我市政府信用建设。

      (一)2004年1月,根据《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各牵头部门成立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

      (二)2004年6月以前,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政府信用建设的各项措施;

      (三)2004年10月以前,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信用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2004年12月。总结年度工作,研究2005年政府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五、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重庆市政府信用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周慕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崔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市监察局局长李昌伦,市人事局局长王道渝,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艾扬、严晓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瑞林,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何力,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刘文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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