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黑名单”无法参选村支书 失信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 2017-09-15 14:36:44

“法官,我错了,我愿意还钱了,请尽快撤销‘黑名单’吧!”。近日,在山东省荣成法院,曾态度顽固的王某终于“低头”。王某离婚后需向前妻支付1万元,但他迟迟不履行义务,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到要参加村支书选举,他才发现无法正常参选,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他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歉意,并主动交清了执行款。

王某和高某于2015年在荣成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被告王某本应于翌年6月底前支付高某1万元。但是,协议签订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后来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期,王某要参选宁津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但因其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导致无法获取候选人资格。这时,他方才意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找到了荣成法院执行局,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所说的一幕。

诚信是社会的基石,要想参选村干部,做个讲诚信的人也是基本的要求。从荣成法院了解到,今年正值村委换届,不少久未露面的“老赖”,因害怕上了失信名单影响参选而主动还款。法院也在村委选举工作中严格把控失信行为人员的参选关口,对失信者“亮红灯”,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真正选出让群众满意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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