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院曝光“老赖”名单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 2017-08-24 17:12:07

为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资25万余元新建大型LED显示屏,公开曝光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电子显示屏上,公开曝光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照片、家庭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还有所欠的款项。LED显示屏地处闹市,十分显目,这些信息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后,吸引了不少行人驻足关注。有助于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及经营空间,有助于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法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司法的权威性。


近年来,酒泉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的惩戒力度,仅今年1月至5月,全市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247案254人,已协查、控制69案66人。采取拘留措施196案172人,罚款2案2人11万元、执结案件97件;将683名失信被执行人(其中,法人67名,自然人616名)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了发布,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先后制作14期38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院门口宣传栏、酒泉日报、酒泉日报社微信平台、市电视台微信平台、酒泉中院微信平台等公开发布。充分发挥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并结合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督促“老赖”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曝光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方法。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酒泉市中院将依法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相关信息。曝光后已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请求将自己的信息从失信名单上删除。


今后,酒泉市中院还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和方式定期曝光新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使“老赖”曝光成为新常态,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监督力度,扩大失信名单惩戒效果,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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