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失信名单,“老赖”哪里跑

发布时间: 2017-12-19 17:50:42

近日通过槐荫法院追讨,300余名职工领回欠薪。

很多老赖为躲避法院执行,动不动就跟法官玩“捉迷藏”。而在执行过程中,查车找人就成了最关键的“一环”。日前,济南出台《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是为了解决这一关键问题。近日,为落实执行联动措施,槐荫区公检法多部门负责人坐在了一起,专门商讨更为详尽的落地方案。

“立案执行后,经查满2个月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的,人民法院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查找下落。”槐荫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善超介绍,不久前法院就在张庄派出所的协助下,将一个包工头老赖堵在了其情人的家门口。

家在外地的潘某,一直在济南承揽工程,他借了王某4.6万元后拖着不归还。王某无奈起诉追讨,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发现可能会被执行,潘某与执行的工作人员玩起了“捉迷藏”,一直不见踪影。

随后,槐荫法院邀辖区警方参与执行工作,并通报了潘某的相关信息。今年10月9日晚,槐荫法院执行局接到了张庄派出所的电话,当晚10点左右,派出所民警在槐荫区某小区内发现了潘某,而此时潘某正想与情人见面。执行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潘某当场拘留,并带其至拘留所。

不甘心的潘某自称心脏突发疾病,想继续“耍赖”。为此,执行法官立即带其进行体检,结果一切正常,当天深夜潘某就被关进了拘留所。第二天一大早,忍受不了的潘某慌忙打电话,让朋友带4.6万元现金来“救”他。

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一部分,查找老赖的车辆,也是一大难点。法院查封被执行车辆的,可以只查封车辆登记,查封后,车辆不得再办理转移或者抵押等手续,不影响车辆使用。但往往法院并不实际控制车辆,有“老赖”钻空子悄悄处置车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无法实现。

刘善超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在办理定期检验、转移登记、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商请协助扣押车辆的,应当予以控制并及时通知执行法院。目前,槐荫法院执行局全天24小时都有值班人员,借助与警方的联动,一旦收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就会及时派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扣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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