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商务局启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 2018-09-11 17:13:19

按照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8〕419号)文件要求和省商务厅统一工作部署,将于2018年9月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我市商务系统组织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弘扬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二、开展“商务信用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1、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宣传展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成果。

2、开展信用政策解读。深入解读《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3、鼓励商家发布“信易+”产品。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消费知识和理念,鼓励商家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消费者信用状况,开发并发布“信易+”系列产品,通过差别化定价、让利消费者、创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等,丰富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促进信用消费,扩大消费规模;

4、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发卡主体的合规教育和对消费者的警示教育,防范预付卡兑付风险。

5、宣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成效。各地商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信用办、法院、发改委、质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旅游局等部门宣传联合奖惩机制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协会、商会大力开展行业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企业、消费者积极参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会同其他部门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

2、多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正面宣传一批诚信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失信案例,做好商务诚信整体宣传和预付消费等重点领域宣传。

3、维护好市场秩序。活动期间,要依法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保持节日期间良好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相关标识可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下载(www.12312.gov.cn)。

4、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商务部门在10月10日前,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书面总结、2018年“诚信兴商宣 传月”活动统计表一并报送市局市场运行秩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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