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率先出台“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3-14 16:23:46

年前,省质监局制订了《浙江省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1月15日实施,为抓好管理办法在市级层面的落实,近日宁波市质监局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宁波市质监局“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明确了“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相关工作的责任分工,规定了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强调了“严重质量失信名单”认定范围、惩戒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制定统一了“严重质量失信名单” 告知书、决定书等参考文书格式,确保《浙江省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在我市规范实施。

近年来,宁波市质监局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相继制订了《宁波市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质监局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方案》,发布了DB3302/T 1070-2016《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搭建了宁波市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随着《宁波市质监局“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宁波市将进一步强化对严重质量失信行为的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继续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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