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信用体系规范卷烟销售行为

发布时间: 2018-03-16 14:50:56

近日,宿迁市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省局的相关要求,与宿迁市信用办联合下发了《宿迁市卷烟零售户记分制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和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涉烟失信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失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次、10分/次、15分/次、20分/次、30分/次5种;失信等级按照累计记分高低划分为3类,分别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针对不同失信等级的卷烟零售户,宿迁市局将通过采取教育引导、暂停烟草专卖业务、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到期不予延续以及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联合惩戒。《办法》还对卷烟零售户的信用修复和守信激励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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