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社会组织失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8 17:03:21

为切实推进我市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让社会组织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日照市社会组织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加强诚实信用状况监测工作的意见》 (日信用办 [2018]1号 )的相关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探索社会组织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力争使社会组织的自律诚信意识和社会公信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社会组织“ 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的诚信发展格局。

二、 工作原则

(一 )分类推进,稳步实施。突出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的方针,根据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明确不同主体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的重点。

(二 )促进自律、增进诚信。促进社会组织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章程和各项规定开展活动,有效履行各项社会服务承诺,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 )信息共享、联合奖惩。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和使用,探索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机关和各相关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共享,逐步将有关信息纳入相关信息库和公共信用服务查询平台,作为实行联合奖惩的依据。

(四 )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在社会组织失信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协调与配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信息、新政策要及时沟通对接,确保本次失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落到实处、做出实效。

三、 实施步骤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民 政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管社会组织失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区县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责任压力传导,确保本次失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 )开展问题自查。2018年2月底之前,市、区县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组织各社会组织认真进行信用诚信问题自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和台账,3月上旬前报送整治办公室。

(三 )完善信用公开。3月15日之前,市民政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以及“日照社会组织网”上完成专栏建设,及时公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同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 “ 信用日照 ”、民政局门户网站及社会组织网。3月底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被抽查的社会组织及 相关检查结果及时整理发布,推送到民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和 ”社会组织网“ 。同时,利用网上平台,发挥公示信息诚信宣传典型引领的重要作用,形成日常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信用建设的案例及时公示宣传推广,树立信用建设的典型,按要求在每月5日之前将相关信息在 “ 信用日照 ”等网站上滚动发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 )制定配套办法。制定《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建立异常名录发布机制。与各单位部门合作,对违规失信的社会组织实行联合惩戒, 并将严重失信的社会组织名录推送到 “信用日照 ”、民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和 “ 社会组织网 ”进行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 )开展自查,规范自身行为。各社会组织要围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依法依章办事、公开透明运作的水平;积极参加规范化建设评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 )加强指导,协同组织实施。一是把社会组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的情况作为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估。二是登记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记录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努力实现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奖惩。三是要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培训,认真挖掘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的先进典型。四是要结合失信专项整治活动,引导社会组织集中开展一些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主题公益活动或诚信服务承诺活动。五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依法打击非法活动、查处违法活动,把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本次社会组织失信专项 整治行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各区县、各市管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整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失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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