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发布时间: 2018-04-23 19:26:05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从3月10日起,我市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效期为2年。

据了解,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药品相关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划分为示范守信(A级)、守信(B级)、失信(C级)和严重失信(D级)四级。

药品经营企业连续2个年度被评为守信等级,并能在同行业药品安全管理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第三年度可确定为示范守信等级。评定年度内,获得“讲诚信重质量示范药店”称号的药品经营企业,可以直接评定为示范守信等级。

药品经营企业在监督检查中,综合评定结果为基本符合规定的,或在药品流通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但无主观故意,且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并能现场或限期整改到位的,可确定为守信等级。伪造或者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伪造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或明知药品存在安全问题,且未立即停止销售、采取追回措施的等情形,可确定为失信等级。因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或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因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理的等情形,可确定为严重失信等级。

对示范守信和守信的药品经营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等相关手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表扬并向媒体宣传推介;推荐其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重点项目申报、竞标、贷款融资、享受政府补贴及评优评奖等;对示范守信的纳入红名单。

对失信的药品经营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大日常监管、跟踪检查、飞行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药品经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将其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据介绍,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采取周年评级制,评价结果反映药品经营企业上一年度的信用情况。信用等级评定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药品经营企业同时存在守信、失信或严重失信的情形时,应当评定为失信或严重失信等级。每年5月1日前,完成药品经营企业上一个自然年度的信用等级确定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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