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关于明确2018年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8 18:20:34

“诚信大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各领域各行业红黑名单公示及联合奖惩备忘录的签署发布和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推进落实“2018信用培育建设年”活动确定的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工作任务分工

(一)加强红黑名单公示机制建设。各部门可结合本领域本行业实际,依法规范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开展“红名单”公示和“黑名单”曝光相关工作,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公示机制。2018年重点发布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纳税、旅游、交通运输、企业协同监管、涉金融等严重失信主体以及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时通过“信用大庆”网红黑榜公示失信主体“黑名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推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重点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企业、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和在安全生产领域、环保领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具体详见《2018年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工作任务分工表》。暂未列入此次任务分工的单位,请参照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结合我市实际,主动开展本领域本行业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发布实施工作。

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发起单位参考国家、省相关备忘录,结合实际,发起签署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确定联合单位。

(二)发起单位参考国家、省相关备忘录,结合实际,起草相关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

(三)发起单位征求联合单位及市诚信办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对备忘录进行修改完善。

(四)发起单位组织签署相关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联合发文。

(五)发起单位将相关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向社会公示,并报市诚信办备案。

(六)联合单位认真审核相关内容,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好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起草、征求意见、反馈、签署、联合发文、备案等工作。

(二)按照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积极组织开展联合奖惩实施工作,建立发起响应、协调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

(三)加强市诚信办于与发起单位、发起单位与联合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市诚信办联系人:梁士民,王晋;联系电话:6186526,6196033;电子邮箱:dqshxybgs@163.com。


“诚信大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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