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社会法人信用将启用红黄“黑名单” 分3个等级

发布时间: 2017-09-18 10:59:35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商务领域社会法人信用奖惩管理制度》出台。今后,商务领域社会法人的信用好不好,将通过“红黄黑”三色来体现,并根据信用记录和状况实施奖励性或者惩戒性措施。


商务领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同时,商务领域社会法人将实施红黄黑名单。具有良好信用信息和示范作用的社会法人,列入省、市商务信用信息系统红名单,有效期为各项目的评定年限。具有较重失信行为的商务领域社会法人,列入省、市商务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有效期3年。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商务领域社会法人,列入商务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失信社会法人黑名单有效期7年。


根据规定,对列入信用信息红名单的企业,可采取减少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频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优先推荐评优评先等激励措施。对商务领域社会法人的一般失信行为,各市、区商务部门应当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也可以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予以惩戒。对商务领域社会法人的较重失信行为,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并提高监督检查的频次;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等方式予以惩戒。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商务领域社会法人,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撤销相关荣誉称号,撤销或者降低相关评估等级,以及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等惩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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