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惩戒工程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 2017-10-24 15:47:48

浙江丽水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惩戒工程



2015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全国首个经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的优势,依托《丽水市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将农户、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纳入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食品+金融”监管模式,扎实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试点工作,农户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推荐指数:★★★★★



成果显著


截至目前,共采集完成了52.37万户实施主体的基本信息,特别是丽水市3.37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已全部纳入了“信用平台”,已有615家具有不良信息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被纳入了失信联合惩戒范畴, 132户有贷款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受到了限制贷款、提高利率、降低授信额度等联合惩戒,形成震慑力,起到良好的社会共治效果。此项工程目前已推广至全省45个县(市、区)。


领导重视,区域联动,全面推进工程实施


1.高位引领推工程。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丽水市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9县(市、区)同步推进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


2.强化保障推工程。2016年以丽水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丽水市农村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涵盖21个部门的“信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共投入500余万经费用于平台的升级改造。


3.协同联动推工程。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同步推进工程的实施。区域间、部门间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或联席会议,通报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的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协商解决的措施,强化成果应用。



建章立制,优化平台,全面规范工程运行


1.制订标准规范。丽水市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丽水市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丽水市社区居民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办法。确定警告、立案处罚等5种扣分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投入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等6种一票否决项的食品安全不良行为,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不良信息作为一项指数纳入丽水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占比10%(总分100分)。


2.增强平台功能。2016年年初,对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增强了三个功能。一是实现个人和经济组织的信用信息采集全覆盖,建成全市 “一张网”;二是实现人行与丽水市场监管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三是能定期从相关部门扫描抓取食品安全不良信息,资源共享。


3.拓展惩戒深度。拓展联合惩戒的主体范围、增加联合惩戒项目、深化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应用领域,深化结果应用。



宣传引导,注重运用,全面彰显惩戒威力


1.广泛宣传造氛围。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多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安金融联合信用工程,鼓励市民知晓、关心、参与工程建设。精心制作展版、折页,在银行网点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与主流媒体对接,及时发布食安金融联合惩戒的成效及失信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形成社会震慑力。


2.联合惩戒重运用。自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实施以来,丽水市3.37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了“信用平台”,100%建立了信用档案,实现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全覆盖。2014 -2016年公布的120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已上挂“信用平台”首页公示,61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记录至相应实施主体的信息报告,并录入系统,供金融机构查询参考。人民银行向有关贷款发放行发出食安金融联合惩戒告知书176余份,132户有贷款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受到了联合惩戒。如龙泉市邓某某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食品被行政处罚后,建行、中行及邮政储蓄等3家银行拒绝给其办理贷款;景宁县吴某某因调入未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的牛被处罚后,泰隆银行将其贷款利率由原来的9‰提高到10.8‰;云和县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大米被处罚后,公司受到了农信社降低100万授信额度的联合惩戒。


3.全国参展显成效。在今年6月29日——7月3日的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上,食安金融联手信用工程作为浙江省参展内容之一面向全国展出,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展示丽水“互联网+食品+金融”监管模式。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特发来表扬信,表扬丽水在“双安双创”成果展上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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