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昌乐县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 2017-10-23 15:55:37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推进诉讼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办字〔2017〕49号)(以下简称《意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建立人民法院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加强信息共享,协同抓好信用惩戒措施落实,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意见》要求组织人事、宣传、发改、经信、市场监管、财政、税务、人民银行、金融办等多个职能部门,立足工作职能,按照法定职责积极协助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多方面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人事录用、入党转正、评先树优、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质认定、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和惩戒。


建立人民法院与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对于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汇聚诉讼诚信建设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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