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交警深追事故责任 16家企业列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11-23 17:03:10

客货车超载超限、道路施工无警示牌、车辆该报废的不报废……种种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直接威胁公民生命安全。对于这些交通事故,广东深圳交警不仅调查事故导因,还将从源头上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及负责人的责任,倒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源头上推动交通安全治理,以达到“深挖一起案件 规范一个行业 警示一片群体”的效果。

记者自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今年以来,截至10月份,深圳交警已完成深度调查的案件89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6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83起(其中行政拘留3起4人),同时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25人,纳入征信的企业15家、列入行业黑名单管控的企业16家,曝光的企业12家。

“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调查对象为重点包括客货运输企业、施工作业单位、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企业,以及其他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或者是造成严重拥堵,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

截至10月份,深圳市共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86起,死亡294人,其中涉及生产、经营性车辆的死亡事故107起,死亡111人(涉及泥头车的死亡事故23起、死亡24人,涉及其他重型货车的死亡事故55起、死亡59人,涉及旅游客车的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涉及出租客运的死亡事故7起、死亡8人,涉及租赁车辆的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涉及环卫、绿化作业的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深入分析这些死亡事故主体和成因不难发现,运输车辆特别是货运车辆事故,泥头车事故占绝对比重,在道路上进行生产作业的运输企业及道路养护等的主体责任未切实落实到位是造成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

深圳交警通过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事故预防工作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取得“两降、两升、两个更加到位”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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