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03 14: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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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珠海高新区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暂行规定》(修订),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成功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经市科工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 
    (二)2016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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