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湛江市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1 15:01:12

一、智能化、自动化专题/淘汰老旧设备专题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在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高于300万元。
        2、项目单位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范围,并已取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或核准等手续,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4、所申报项目的项目设备购置时间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以发票等付款凭证时间为准)。
        5、项目单位近五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已获得省有关技改资金扶持,且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不予以扶持。

(二)支持方式及好处

        两个专题采取竞争性评审、直接补助的方式,一次性补助项目单位设备购置金额的不超过30%,单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二、公共服务平台专题/其他专题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在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
        3、项目申报单位在相关行业中拥有至少1项授权发明专利,并具有相关领域内外先进水平的研发团队及产业化基础。
        4、项目建设条件已经落实或基本落实,实施地在湛江市内,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5、项目实施后,项目核心产品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且形成较大的产品生产能力,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项目单位近五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规情况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二)支持方式及好处

        1、公共服务平台专题采取竞争性评审、直接补助的方式。
        2、其他专题采取竞争性评审、直接补助的方式,项目数不超过5个。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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