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及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1 17:09:18

宁经信信推﹝2018﹞239号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128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企信﹝2018﹞29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国家及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4.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已启动自行贯标工作的企业优先申报国家试点。 

5.已从集团公司总部渠道申报试点的央企,不再从我市渠道重复推荐申报国家试点。 

二、时间安排 

各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于2018年5月14日(周一)前完成企业推荐和申报材料的汇总工作,逾期不接收申报推荐。 

三、材料报送 

1.各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向我委报送的材料包括《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附件3,盖公章,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推荐表需分开),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企业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按填报说明填报《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4),双面打印并胶装,仅报国家级或省级其中一项一式3份,两项都报一式4份。申报书封面须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表“真实性承诺”栏,须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企业申报书第二部分(企业两化融合现状与水平),必须包括企业在两化融合评估系统(www.cspiii.com/pg/)中填报的评估问卷和系统自动反馈的自评估报告。 

电子文档: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按申报书内容顺序编辑,以word或pdf格式报送,文档以申报企业的规范全称命名。 

3.企业申报须经区经信局、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推荐,不接受企业直接向我委提交申报材料。 

4.本通知内容和附件均材料可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通知公告栏”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njec.gov.cn/govinfo/?id=45496。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2.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4.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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