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8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5-30 17:44:35

对象:

符合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的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参加过2017年度中小企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且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服务机构。

2、申报的公益性服务内容为以下8类:

信息服务:创业服务:人才和培训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服务。

3、综合服务机构可以选择多类公益性服务内容进行申报,专业服务机构只能选择一类公益性服务进行申报。

4、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选择申报的公益性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支出不得少于10万元。


详见附件:【 [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指南]】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