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法院:“老赖”清偿了欠款仍被判“拒执罪”

发布时间: 2018-10-08 17:03:41

“欠你钱怎么了,我就是没钱还,你还能把我怎么地。”心中有这样的想法的一些老赖可谓不少,欠别人钱不想还,即使自己有财产,也想耍赖,可是老赖们殊不知这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昌图县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由昌图县检察院公诉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


被告人赵某,系昌图县付家镇某村村民,昌图县检察院指控,依据昌图县法院民事判决,被告人赵某应当偿还付某44万元及相应利息的欠款,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赵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人赵某名下的夏利牌轿车,被依法查封,赵某在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后,将该车开往沈阳市隐匿,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依法执行。后来赵某被昌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


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被告人赵某的亲属将查封的夏利牌轿车交到法院,经与申请人付某商议,以2万元的价格折抵债务,并与申请人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匿转移已被依法查封的车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赵某在案发后将被扣押车辆主动交到法院,有悔罪表现,且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应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害的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本案中尽管被执行人赵某事后已经将查封的车辆清偿了欠款,且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但仍然构成“拒执罪”。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不容任何人侵犯,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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