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召开落实国家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和行动计划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 2018-09-03 17:45:08

7月13日上午,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93号)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文件精神,将各项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做好我省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家系列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与行动计划工作会议。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安全监管局、西宁海关、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省能源局等12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信用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信用联合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务必要牵好抓实。近年来,国家多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我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分别针对税收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超限超载、A级纳税人、质量、环境保护、青年志愿者、炒信、安全生产、农资、涉金融、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失信企业、食品药品等23个重点领域签署了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逐步扩大联合奖惩实施领域,加快推进联合奖惩工作,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创新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在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标国家已签署的信用联合备忘录,当前我省仍有14个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尚未签署落实。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研究国家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签署相关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确保我省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范围与国家保持一致。同时,要求各部门在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我省各行业(领域)内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政策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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