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在贵阳举办

发布时间: 2017-08-09 09:36:58

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2015年9月15-17日,第二期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在贵阳举办。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赵传义副巡视员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贵州省商务厅黄筑筠总经济师致辞。

赵传义指出,商务执法直接服务于商贸企业、服务于人民大众,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对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至关重要。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重点推进包括商务在内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加强流通领域执法,创新监管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要求。做好商务执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依法履行商务执法职责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建立健全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意义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

赵传义要求,中央编办《意见》要求试点工作在2016年上半年基本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地区要抓紧研究推动,加强调查研究,系统掌握本地执法工作现状,结合自身实际,配合当地编制部门制订科学完善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争取在探索行政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有效方式、理顺一般行政管理与专业执法职责关系、创新执法方式和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做好分类指导,加强宣传交流。

培训为期三天,期间邀请了中央编办,商务部条法司、合作司、安全与管制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有关同志,就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商贸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及立法进展、对外劳务合作监管、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等内容进行授课讲解。商务部人事司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与会,对培训班整体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北京、山西、江苏、云南有关商务执法工作人员分别从省、市、县商务执法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交流,分享工作经验。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列入中央编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120余位执法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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