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失信联动威力大 公职人员即还款

发布时间: 2018-09-11 16:58:50

日前,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大力加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加大涉公职人员执行工作力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近日,河南省沁阳市两名公职人员因怕被法院录入失信名单,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在某银行的借款十六万元。

2014年10月,沁阳市委某中心的李某因急用钱,让某局委工作的张某和宋某等人作担保,在银行借款十六万元,并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约定用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李某和担保人张某等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银行依据公证处出据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向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送达执行通知,并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和后果,所有被执行人均未履行。日前,执行干警再次明确告知,如果不尽快偿还借款,法院将把李某和张某录入失信名单,进行公开暴光或采取强制措施,并将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及领导。7月25日,迫于失信名单的威力和执行强势,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十六万元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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