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立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

发布时间: 2017-08-05 15:45:20

国务院日前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介绍,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由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牵头。他说,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推动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已将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此外,为推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公安部牵头提出以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公民统一代码方案,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代码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张子红说,要建立自我纠错、自动更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以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的教育机制为重点,通过对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给予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征信业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了个人征信业务的规则,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有严格规定,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了应该予以删除。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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